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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字化電子發票小課堂丨紅字發票開具數字化電子發票小課堂 紅字發票開具篇 試點納稅人開具數字化電子發票后,發生開票有誤、銷貨退回、服務中止、銷售折讓等情形,需要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數字化電子發票的,按以下規定執行: (1)受票方未進行用途確認時,由開票方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《紅字信息確認單》后全額開具紅字數字化電子發票,無需受票方確認; (2)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時,可由購銷雙方任意一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《紅字信息確認單》,經對方確認后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字化電子發票。(當受票方為非試點納稅人時,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和確認) 注意 開票方開具的含有“普通發票”字樣的數字化電子發票,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,也需要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《確認單》。 1 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進入【我要辦稅】—【開票業務】或【稅務數字賬戶】模塊。 2 功能菜單選擇【紅字發票開具】 3 紅字發票開具界面展示【概況統計】、【常用功能】、【紅字發票確認信息】、【紅字發票記錄】等功能。 常用功能包括 【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】、 【紅字發票確認信息處理】、 【紅字發票開具】 情形一: 未做增值稅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,開票方發起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申請后,可直接開具紅字發票,無需對方確認。 1 依次點擊進入【開票業務】—【紅字發票開具】—【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】 2 錄入查詢條件,點擊【查詢】按鈕,查詢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信息,點擊【選擇】。 3 下拉選擇開具紅字發票原因,點擊【提交】按鈕。 4 跳轉到“提交成功”界面,提示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提交成功,點擊【去開紅字發票】。 5 跳轉到紅字發票開具界面,點擊【開具發票】,完成紅字發票開具。 情形二: 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時,可由購銷雙方任意一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《紅字信息確認單》,經對方確認后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字化電子發票。 情形三: 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時,如受票方為非試點納稅人時,應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和確認《紅字信息確認單》。 (一) 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紅字申請 進入路徑:【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】—【發票管理】—【發起紅字申請】 本功能支持企業對收到的數字化電子發票,發起紅字申請。 1 點擊【發起】按鈕,彈出對話框。 2 輸入發票代碼、發票號碼,選擇開票日期、發票類型,點擊【查詢】,選擇【開具紅字發票原因】。 3 確認信息無誤后,點擊【保存】按鈕,提示【保存成功!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編號:****】 (二) 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紅字申請確認 進入路徑:【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】—【發票管理】—【紅字申請確認】 當受票方企業收到數字化電子發票,開票方企業對全電藍字發票發起紅沖后,受票方企業可以通過此功能查詢相關的【紅字申請信息】,并對其進行確認或否認的操作。確認后,開票方企業可以對全電藍字發票開具紅字發票。 1 點擊【查詢】按鈕查詢待確認的紅字發票信息,點擊【操作】按鈕,查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。 2 核對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,并對紅字申請進行審核,點擊【同意】或【拒絕】。 |